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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财政局 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河北省2011

来源: | 作者: | 发布时间: 2022-03-16 | 14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关于河北省2011—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www.purchase.gov.cn 2011-01-11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南财采管[2010]65 河北省财政局 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 河北省2011—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单位 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,各定点供应商: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提高政府采购效率,减少采购环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,市财政局决定继续对市本级预算单位的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,近日已由市政采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我市2011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的定点供应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定点采购内容 (一)采购范围:市本级预算单位(以下简称采购人)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印刷服务,内容包括信封、文头纸、文件、报表、内部刊物、凭证票证(不包括发票)、无碳复写票据及其他资料、证书、证卡、证件、包装类制品以及其他非纸质材料印刷品等。 (二)限额标准:单项印刷或年度批量印刷预算在⊥14
13⊥万元以上的印刷服务,实行定点采购。如采购人有特殊要求,需从非定点供应商处采购的,应在采购前征得市财政局的同意。 (三)本次定点印刷服务的有效期限自2011⊥14
13⊥⊥14
13⊥日起至2012⊥1431日止。 (四)定点供应商名单及其优惠率等内容详见附件⊥14
13⊥ (五)印刷品涉及保密要求的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 二、定点采购办理程序 (一)采购人在获得河北省财政局批复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《河北省政府采购申请表》后,从定点供应商中自行选择一家或几家在中标价的基础上进行谈判,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,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(格式见附件⊥14
13⊥)。 (二)采购合同签订后,由成交供应商登录南宁政府采购网(www.purchase.gov.cn)录入成交信息(包括类别、品目、规格、数量和材质等)及成交价格(包括单价、优惠率等)。该信息将对外公示,供政府采购当事人参考及财政部门监督。 (三)成交供应商在网站上录入成交信息后,应直接打印自动生成的成交清单一式⊥14
份,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在成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各自留存⊥14
13⊥份。 (四)定点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合理安排印刷。印刷品排版完毕后,定点供应商必须将版样送交采购人校对确认,采购人校对并签字确认后,方可开机印刷。印刷品送达交付地点后,采购人应对其进行抽样验收。定点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全部印刷品的,视为验收合格。 (五)采购人在印刷品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,向河北省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(包括:《河北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》一式⊥14
13⊥份,合同原件⊥14
13⊥份,成交清单⊥14
13⊥份,属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的还应提供《河北省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》⊥14
13⊥份),河北省财政局按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。 (六)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款项后⊥1413⊥个工作日内,向采购人开具正式的发票。 三、监督管理 (一)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监察局、市审计局、市政采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人、定点供应商的定点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意见征求及监督检查。 (二)在定点采购有效期限内,定点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市政采中心将根据其情节轻重不予退还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,并由市财政局视情况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暂停甚至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: ⊥14
13⊥.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印刷业务⊥14
13⊥次以上(含⊥14
13⊥次)的; ⊥14
13⊥.擅自提高印刷品的价格或未按规定给予优惠的; ⊥14
.向采购人提供的印刷品,明显高于市场同期同类服务价格的; ⊥1413⊥.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,以次充好,提供假冒伪劣原材料的; ⊥1413⊥.交付印刷品返工两次以上的; ⊥14.接受采购人印刷委托后,除因本地无技术能力实施的项目外,将占委托金额30%以上的项目转厂印刷的; ⊥1413⊥.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; ⊥1413⊥.拒绝接受监督、检查的; ⊥14.不如实反映情况,提供虚假材料的; ⊥14
13⊥.定点有效期内,擅自变更、转让、租借印刷厂定点资格的; ⊥1413⊥.定点有效期内,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印刷行业经营资格的; ⊥14.被采购人有效投诉的; ⊥1413⊥.其他违反法律、法规和采购合同的行为。 (三)在定点采购执行过程中,如定点供应商有违约行为或采购人有不合理要求的,采购人或定点供应商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采中心书面反映,由市政采中心根据协议及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;涉及到违法行为的,应同时向市财政局书面反映,由市财政局按《政府采购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 四、其他事项 (一)定点采购协议、合同格式、印刷服务报价以及定点供应商联系方式等信息,请自行登录南宁政府采购网查询和下载;如有变动,也将通过上述媒体公告,不再另行发文通知。 (二)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,请按部门管理职责分别与市财政局(电话:21890912189081)或市政采中心(电话:55552605595776)联系。 附件:⊥14
13⊥.河北省2011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及其优惠率一览表 ⊥14
13⊥20112012年度河北省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合同(格式) 年十二月三十 附件1 河北省2011—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及其优惠率一览表 ⊥14
13⊥ 河北瑞熙特种票证印务有限公司 10% 廖艳芳 0771-3899843 13877158827 ⊥14
13⊥ 河北汇工印业有限公司 10% 蒙章平 何普丽 0771-331276613878816970 0771-3318055 13481001304 ⊥14
河北飞翔特种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10% 梁家源 苏燕东 0771-4781128 15077175771 0771-4781108 15077175772 ⊥1413⊥ 河北炬枫印务有限公司 10% 曾秋平 曾驿童 0771-2231782 13807713914 0771-2231783 13977153665 ⊥1413⊥ 河北壮族自治区地质印刷厂 10% 陈庆华 0771-2263788 13471005159 ⊥14河北瑞丰印务有限公司 10% 梁泽龙 梁远荣 1360771075813978873099 ⊥1413⊥ 河北广香彩印有限公司 10% 罗栋文 18977090810 ⊥1413⊥ 河北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0% 梁文峰 0771-5637799 1360786328813978821148 ⊥14河北省政源印刷厂 10% 冯敬业 13877187981 ⊥14
13⊥ 河北南宁华侨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0% 梁华信 曹松龄 15877198196 0771-331265813907864131 ⊥1413⊥ 河北雅金印务有限公司 10% 吴俊绿 13132715772 ⊥14河北省社会福利印刷厂 10% 陆荣娟 0771-313435413036881672 0771-313446513768418886 ⊥1413⊥ 河北大一迪美印刷有限公司 10% 韦志刚 覃秋梅 1397862493813877191312 14 河北省桂川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0% 闭均记 13977167988 0771-3800333 13907716431 15 南宁诚兴印刷有限公司 10% 陆志辉 13978800536 附件2 2011-2012年度河北省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合同(格式) http://www.purchase.gov.cn/uploads/files/20110111111726.doc